人口总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89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5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9.59%。,比上年下降0.1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98%。,下降0.10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61%。,下降0.24个千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扎实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根据对城镇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341元,比上年增长14.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2%;人均消费性支出16782元,增长16.9%,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6.1%。根据对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0805元,比上年增长18.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1.9%,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提前一年全面脱贫;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增长17.6%,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8.5%。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4∶1,收入差距是全国较小的省份之一。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8.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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