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员工的忠诚义务

论企业员工的忠诚义务

□张毅 贾玉平


  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也是企业信誉的重要标志。因此,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企业员工忠诚义务的具体内容

  根据《劳动法》、《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员工忠诚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员工由于职业的缘故大都掌握着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成为忠诚义务的首要内容。保守商业秘密的主要内容 有,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依据法律的规定披 露商业秘密的,得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履行规定的程序,而不得自作主张。违反此项义务,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分,还可请求赔偿。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的,可以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诉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制日报》曾报道,江西某厂职工潘某出卖本企业商业秘密,将本企业商业秘密提供给 他人使用,被法院追究了刑事责任。

  (二)不得谋取非法收入

  员工不得利用职务的便利收受他人的贿赂或者谋取其他非法收入,如在物资采购、项目开发、工程建设中收受对方的回 扣、好处费据为己有。员工在企业中供职已经获得了合理薪酬,如果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收入,为他人谋取利益,势必会损害企业的利益。谋取非法收入,除没收 非法所得外,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的,将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受贿罪;其他公 司、企业人员受贿的,将构成《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三)不得侵占企业的财产

  维护企业财产的完整性是每个员工恪守的基本义务,既不得将企业的财产据为己有,也不得随意处置企业的财产。前者 如盗窃、侵吞、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企业的财产(如将个人生活支出以办公用品、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后者如挪用企业资金、将企业资金贷给他人、将企 业的资金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他人的名义开户存储,将企业的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自己的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经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 融资、借贷或者将企业的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违反这一义务,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不将自己置于与企业利益冲突之中

  不与企业争利,即“竞业禁止”是员工忠诚义务的重要内容。员工,特别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 一段时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营业或者其他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违反此项义务除依照企业规章处理外,国有企业的员工还将面临被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第一百六十六条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报载,上海的一国有企业老总就因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这边 在纸厂供职,那边私开纸店,被法院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五)拒绝提供对企业不利的证言

  当企业与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员工可依据忠诚义务的要求,拒绝为他人提供对企业不利的证言。员工与企业之间基 于信任形成了契约关系,按照忠诚义务的要求,也不得提供对企业不利的证言,这是维护诚实守信的社会伦理所必需的。在实践中,对于那些在民事经济纠纷中不负 责任随意地提供证言,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受到谴责,并应由企业规章制度予以惩处。当然,如果企业涉及重大犯罪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如走私、贩毒),员工则 无“作证豁免”的义务了。

  (六)勤勉敬业,为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

  员工在处理企业事务恪守的准则就是,将为企业获得最大化的利益作为出发点。为追求这一目标,员工就应谨慎从事、 忠于职守,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准则作为,杜绝任何敷衍推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来说,违反这一义务,将可能涉嫌犯罪。刑法第一 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培植员工的忠诚义务

  (一)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创造诚信为本的氛围

  在新的形势下,百年邮政面临市场经济和入世的冲击,邮政要实现二次创业,完成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就必须提高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诚信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要运用多种形式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创造诚信为本的氛围,建立起 无形的道德防线,要使员工充分认识到“企业兴我荣、企业衰我耻”,将企业的兴衰与个人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日常工作中将企业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 上,以优良的企业文化抵御落后腐朽思想对员工的侵蚀,压制歪心邪念,斩断险源祸根。

  (二)稳步推进机制创新,提升企业凝聚力

  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才的竞争。当前邮政人才流失已不容忽视,要提高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就要不断推进 三项制度改革,打破事实上的职务终身制和分配平均主义,实践实质意义的按劳分配。科学合理地设置薪酬制度和职务晋升制度,使员工的付出与回报紧密相连,使 其将个人的前途与企业的兴衰融为一体。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员工履行忠诚义务提供法律支撑

  在企业管理中,可从劳动合同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着手,促使员工履行忠诚义务。如在劳动合同载明员工应当履行 各项忠诚义务,如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忠诚勤勉地履行职务的义务等,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在员工守则及企业规章制度中将员 工的忠诚义务予以明晰,并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如可以在企业规章制度中禁止员工提供对企业不利的证言或者未经批准从事第二职业,对于违反者可以视情节轻重 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维护企业利益有突出表现的,则要树为典型大力表彰。(作者张毅系石家庄市邮政局法律顾问。贾玉平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 院副教授。)

分类标签

苏ICP备11080979号-2

本站版权归shanghailsw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转载之资源,均为学习交流及普法宣传的公益目的,部分资料来自于网络,如若涉及版权,请联系站长审核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