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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汇编

公报·案例·裁判摘要36篇2014

公报·案例·裁判摘要36篇

 

民商事 01-21

 

01 . 赵宝华诉上海也宁阁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升实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期

 

裁判摘要:作为提供住所服务的酒店经营者,对入驻酒店的消费者应履行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店经营者因管理、服务瑕疵等安全隐患而致消费者产生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酒店经营场所的出租方对于事发现场管理不善的,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02 .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诉蒋荣祥等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4期

 

法规类型: 

张建明诉京隆科技(苏州)公司支付赔偿金纠纷案2014

张建明诉京隆科技(苏州)公司支付赔偿金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7期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相关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原告:张建明。

被告:京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原告张建明因与被告京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隆公司)发生支付赔偿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规类型: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15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福发〔2015〕34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07月31日        

 

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切实维护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均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其中,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

 

二、按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合同价的1‰确定,并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5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103 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日

目录:

1.缴费主体

2.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康复

5.停工留薪期

6.工伤待遇

7.工伤责任主体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规类型: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2009

1.生育保险的缴纳对象

2.缴费数额

3.生育保险的项目及支付渠道

4.申领条件

5.享受期限

6.享受金额

7.申领手续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50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20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综发[2011]43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二、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7)3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法规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0-02-11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

 

第一条 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法规类型: 

上海市公安局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2013

上海市公安局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3-04-22 作者:
分局
派出所名称
地 址
电 话
所属街道(镇)
浦东
沪东新村派出所
兰城路265号
法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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